公告日期:2019-02-20
证券代码:603638 证券简称:艾迪精密 公告编号:2019-004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修订并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上述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及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其中,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
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
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
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
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
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同
时简化部分项目的表述: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
用”项目;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
项目。
3、将公司取得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款放入“其他收益”项目。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
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
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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