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8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公告编号:2017-017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监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17年4
月23日以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7年4月27日9:0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如斌先生召
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于2017年2月8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为: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本次发
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149,465,033.03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39,284,857.82元,扣除母公司计提的
法定盈余公积金13,928,485.78元,2016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5,536,547.25元;
加上2016年初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56,871,438.56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492,407,985.81元。公司拟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总股本174,400,000股为基
数,向公司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1.71元(含税),
拟派发现金股利共计人民币29,822,4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该次
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下综合作出,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且充分考虑到投资者的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6年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充分考虑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各
项现实基础、经营能力以及年度经营计划,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而编制的,具有可信性。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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