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森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对科森科技下述募集资金使用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科森科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81号)核准,公司已公开发行610.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0,000,000.00元,扣除含税承销保荐费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595,774,8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1月22日全部到位,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18)第6260号)。
除含税承销保荐费外,公司还为本次发行支付了其他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合计2,830,000.00元,扣除全部含税发行费用后募得资金人民币592,944,800.00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精密金属结构件、组件制造项目 100,000.00 61,000.00
合计 100,000.00 61,000.00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额的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本次募集资金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科森科技东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台科森”),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对东台科森增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截至2018年12月10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事项的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1、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截至2018年10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东台科森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9,059.93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 拟置换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精密金属结构件、组件制造项目 61,000.00 39,059.93 39,059.93
公司拟对以上已预先投入资金进行置换,置换募集资金总额39,059.93万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18)第6482号),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鉴证。
科森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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