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电股份: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杭电股份资讯
2024-05-10 18: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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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11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4H0635 号
致: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电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黄金、王省参加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杭电股份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杭电股份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4年4月17日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0 日下午 14:30;召开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永通路 18 号杭州
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经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议案》;

8.《关于支付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营业执照的议案》;

14.《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5.《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6.《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7.《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9.《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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