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615:茶花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长、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茶花股份资讯
2019-01-11 18: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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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1-12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长、

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之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根据公司提供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证书等相关材料,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上述人员具有多年的企业管理和相关工作经历,接受的专业教育及学识能满足公司治理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胜任公司所聘任职务的要求,具备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提名、选举董事长以及提名、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选举陈葵生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陈葵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陈明生先生、林世福先生、陈志海先生、陈友梅先生、翁林彦先生、江煌育先生和叶蕻蒨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林杰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翁林彦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王艳艳、陆辉、罗希
2019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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