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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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 15:4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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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
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锐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4 人,实际出席监事4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核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已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4)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会议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标准的相关要求,认真审计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了审计意见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监事会对立信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异议。

会议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编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地反映了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会议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会议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3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为了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工作的需要,同时保持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会议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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