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创:关于广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所涉问题的整改报告
*ST天创资讯
2024-12-16 16: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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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2-17


证券代码:603608 证券简称:*ST 天创 公告编号:临 2024-169
债券代码:113589 债券简称:天创转债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

所涉问题的整改报告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创时尚”)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进行通报、传达,组织内部部门对《责令改正措施决定》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所涉问题的整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情况描述

公司 2022 年累计收到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674.59 万元,其中与收益
相关的政府补助 1525.25 万元,占 2021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 24.18%。
你公司 2022 年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已达到信息披露标准,但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二项规定。


二、整改措施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不及时对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为避免上述问题再次发生,截至本整改报告披露日,公司已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对于未及时披露收到政府补助事项,公司于 11 月 8 日以临时公告形式
补充披露了相关政府补助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补充披露公司收到相关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53)。

(2)公司董秘办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工作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下,配有专职人员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董秘办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详细列示需要提报的重大信息及量化标准,形成《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自查表》,同步给财务部等相关业务部门;董秘办将持续更新各事项的披露标准,确保各业务部门实时掌握各事项是否已达披露标准;并于每月中和每月末向相关部门发送提示提醒提报信息,持续加强公司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机制,确保重大事项及时准确披露。同时,由公司各业务部门及各子公司一级负责人牵头,按照各项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自查日常决策及日常运作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自查相关需披露事项是否已达披露标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是否及时,强化重大信息传递、审议及披露流程,以确保各项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及时性及完整性,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3)公司财务部及相关业务部门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重要数据提供部门,公司将持续加强公司及子公司相关关键岗位人员培训,同步强化相关人员的信息披露意识和风险管控意识,增强相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以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理解能力和执行能力。同时,加强内审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监督与检查力度,持续跟进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

(4)公司将进一步完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及考核追责制度,进一步明确相关人员在工作履职中存在与信息披露相关的失职失责行为的追责制度,并加大与相关人员的绩效考核挂钩力度,切实加强相关人员的自身责任意识,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


三、整改总结

通过本次整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深刻认识到公司在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公司根据《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要求积极开展整改,既是对监管要求的落实,也是公司的一次自我规范和提升。

公司将持续加强信息披露事项管理,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关键人员进行培训,定期组织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相关部门人员学习《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各部门、各子企业主体对应披露事项的识别、认定的责任和程序,确保公司应披露事项能够有效识别、及时披露;强化责任主体的披露意识,密切关注、跟踪日常事务中与信息披露相关的事项,及时向董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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