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607:京华激光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京华激光资讯
2018-10-18 17: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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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0-19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18-025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6,822,344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0月25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22号)核准,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780,000股,并于2017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发行前总股本为68,3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91,08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19名自然人股东:黄明德、陈国海、孟爱明、任文峰、杨煦常、任心连、骆明海、张桔圃、赵军林、马卫军、陶兴华、金福、陈琦、周锋、谢伟东、陶宝吉、吴金晓、钱坤、王晓莹。该部分限售股共计16,822,344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该部分股票将于2018年10月25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91,08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2,78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8,300,000股。

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7年末公司总股本91,0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共计转增36,432,000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27,512,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1,892,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5,620,000股。本次上市流通涉及的19名自然人股东所持股份由上市时的12,015,960股增加至16,822,344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公司股东钱坤、陶宝吉、吴金晓、王晓莹承诺:本人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本人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如本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未满一年的,则本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黄明德、陈国海、孟爱明、任文峰、杨煦常、任心连、骆明海、张桔圃、赵军林、马卫军、陶兴华、陈琦、金福、谢伟东、周锋承诺:本人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本人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发行前所做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
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6,822,344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0月25日;

3.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股东 持有限售股数 持有限售股占公本次上市流通数剩余限售股
号 名称 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量(股) 数量

1 黄明德 2,513,280 1.9710 2,513,280 0
2 陈国海 1,857,240 1.4565 1,857,240 0
3 孟爱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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