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18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摘要更正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于2017年10月12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摘要中相关信息有误,现予以更正: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之“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中关于“预计募集资金”的表述:
原内容为: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36,539.12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
资金净额33,152.33亿元。
现更正为: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36,539.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
资金净额33,152.33万元。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之“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中关于“预计募集资金”的表述:
原内容为: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36,539.12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
资金净额33,152.33亿元。
现更正为: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36,539.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
资金净额33,152.33万元。
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并将在今后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工作,增强信息披露质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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