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18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JinghuaLaserTechnologyCo.,Ltd.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城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杭州市五星路201号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2,278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16.04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7年10月13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9,108万股
本公司控股股东兴晟投资承诺:本公司持有股份公司的股
份,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自股份公司
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
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股份公
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份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
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建成承诺:本人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
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本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 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
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该部分股份。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
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
份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
应调整。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而免除上述履行义务。在锁定
期满后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25%,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公司股份余额
不足1,000股时可以不受上述比例限制;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袁坚峰、冯一
平、谢高翔、陈金通、熊建华、邵波、冯一红、戚奇凡、王富青、
张建芬、蒋建根、钱明均承诺:本人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自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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