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缆:东方电缆监事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东方电缆资讯
2024-03-20 19: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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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21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监事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和年报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对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审核意见

1、本次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

2、本次年报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3 年年度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本报告发布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监事:胡伯惠、陈虹、邱斌
2024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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