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1
公司代码:603606 公司简称:东方电缆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二零二四年三月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夏崇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柯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夏小瑜声
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宁波东方电缆股份公司(母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净利润967,819,822.21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67,819,822.21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74,243,644.0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1,306,803,336.89元。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 年)》《公司章程》等相关的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同时,综合考虑海外投资、产业基地建设等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687,715,368股为基数,将公司(母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3,774,243,644.09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9,471,915.60元。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比例较前两期有一定提升。
本次利润分配后,留存未分配利润3,464,771,728.49元。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本报告中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展望,系管理层根据公司当前的经营判断和当前的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状况作出的预判和计划,并不构成公司作出的业绩承诺。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9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6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7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4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
会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有董事长签名的年度报告文本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公司所有文件正本及公
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东方集团、控股股东 指 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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