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由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转交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告知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告知函回复内容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请做好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