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03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横通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纵横通信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将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之后的股本变化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307号”文核准,纵横通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为8,000万股,公司股票于2017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8年6月,纵横通信实施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3,200万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纵横通信总股本由8,000万股增至11,2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增至8,4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增至2,800万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纵横通信的总股本为11,200万股。
二、本次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的基本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8月10日。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共12名,解除限售股份共计3,837.03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4.26%。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总数 司总股本比例 通数量(股)数量(股)
(股)
1 上海晨灿投资中心 8,400,000 7.50% 8,400,000 0
(有限合伙)
2 吴海涛 6,222,272 5.56% 6,222,272 0
3 东证昭德(上海)投 5,600,000 5.00% 5,600,000 0
资中心(有限合伙)
4 濮澍 4,977,728 4.44% 4,977,728 0
5 吴剑敏 3,940,832 3.52% 3,940,832 0
6 贾立明 3,733,296 3.33% 3,733,296 0
7 北京北后溢久投资中 2,800,000 2.50% 2,800,000 0
心(有限合伙)
8 夏鹏飞 1,866,704 1.67% 1,866,704 0
9 朱劲龙 248,864 0.22% 248,864 0
10 柯文斌 248,864 0.22% 248,864 0
11 魏世超 165,872 0.15% 165,872 0
12 林婷亚 165,872 0.15% 165,872 0
合计 38,370,304 34.26% 38,370,304 0
注: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等规范性文件对大股东、董监高、特定股东减持行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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