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15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18年9月11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18年9月14日以现场方式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中华东路88号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
(五)本次会议由沈新芳先生主持,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选举沈新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同意选举俞建利先生、陈三联先生、沈新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俞建利先生任主任委员。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俞建利先生、陈三联先生、沈晓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俞建利先生任主任委员。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沈新芳先生、俞建利先生、陈三联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沈新芳先生任主任委员。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陈三联先生、俞建利先生、吴月娟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其中陈三联先生任主任委员。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逐项审议,同意续聘沈晓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续聘丁勇先生、李峰先生为副总经理,续聘罗斌斌先生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续聘钟伟琴女士为财务负责人,续聘陈泉强先生为总经理助理。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潘琳艳女士、邵鑫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湖州织里城市建设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购买位于湖州市织里镇中华东路88号、大港路1555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转让金额为111,970,600元。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政府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并签订协议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董事
沈新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7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1984年2月至1989年12月任洋西化工厂厂长兼党支部书记,1990年1月至1994年12月任湖州棉纺化棉总厂厂长兼党总支书记,1995年1月至1998年10月任乡公办副主任兼化工厂、棉纺厂厂长,2006年5月至2013年12月任东尼服饰董事,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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