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第三章 股份......- 2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2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4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5 -
第一节 股东 ......- 6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9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1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4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第五章 董事会......- 24 -
第一节 董事 ......- 24 -
第二节 董事会 ......- 27 -
第三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3 -
第六章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3 -
第七章 监事会......- 36 -
第一节 监事 ......- 36 -
第二节 监事会 ......- 36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9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9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43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43 -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44 -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5 -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5 -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46 -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48 -
第十二章 附则......- 48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采用发起方式设立,由湖州东尼电子有限公司进行整体变更,
并由全体原股东作为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8 日
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500671607807U。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2017]883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
万股,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的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 555 号,邮政编码:313008。
第五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2,442,326 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品质为本、诚信立业、科技创新、发展经济、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创建良好企业文化,为股东谋取回报,为民族振兴、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第十二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金属材料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塑料制品制造;电子产品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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