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尼电子:公证天业关于东尼电子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尼电子资讯
2024-04-26 20: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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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报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 理 》 中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规定,本公司编制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万元) (万元)

营业收入金额 183,639.10 188,858.99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12,148.85 9,983.67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 6.62% 5.29%

入的比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出租固定资产 出租固定资产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 收取租金 收取租金
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 4,402.45 万 4,075.58 万
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 12,148.85 元;材料销售 9,983.67 元;材料销售
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 5,250.15 万 4,721.97 万
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 元;废料销售 元;废料销售
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496.25 万 1,186.12 万
元。 元。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
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
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
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
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
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
除外。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
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
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
至合并日的收入。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
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12,148.85 9,983.67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
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
的收入。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
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
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
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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