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590:康辰药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康辰药业资讯
2019-01-17 16: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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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1-18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19-005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1月17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锡娟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郑伟鹤委托董事刘建华出席会议,独立董事付明仲、独立董事谢炳福、独立董事苏中一、董事陆潇波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结合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普华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普华”)的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对山东普华增资,增资金额为3,0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山东普华的注册资本将由1,000.00万元增至4,0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资拟用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本次向山东普华增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将进一步增强山东普华的资金实力,保持良好的运营环境,提升公司整体市场竞争能力。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盐酸洛拉曲克原料药产能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河北康辰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康辰”)。

基于募投项目“盐酸洛拉曲克原料药产能建设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河北康辰增资5,130.00万元,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河北康辰的注册资本由5,000.00万元增至10,13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河北康辰增资,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满足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河北康辰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及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增资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向作为募投项目“盐酸洛拉曲克原料药产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河北康辰增资5,130.00万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河北康辰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增资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同意公司、河北康辰与保荐机构及平安银行就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监管事宜签署四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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