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财务报表附注
(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辰药业、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北京康辰药业有限公司,于2003年9月3日注册成立。
2013年8月22日,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原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发起方式将公司整体变更为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2,000.00万元。
2018年7月8日,公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8]1084号”文《关于核准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核准公司发行不超过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3,6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共计82,174,063.00元后,净筹得人民币891,425,937.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40,000,000.00元,股本溢价人民币851,425,937.00元。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兴盛南路11号。
公司总部地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兴盛南路11号。
生产冻干粉针剂、生化原料药、片剂(含抗肿瘤药);生物医药开发研究;技术推广服务;技术转让、咨询服务(不含中介服务)。
医药制造业,从事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5日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
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营业周期
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
(四)记账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五)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10%以上且金
额大于500万元
应收款项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 单项收回或转回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
的 大于500万元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单项核销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10%以上且金
额大于500万元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占合同负债总额的10%以上且金
额大于500万元
重要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占应付账款/其他
应付款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500万元
重要的在建工程 单个项目余额大于5000万元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总资产占集团总资产5%以上,或子公司营业收入占集
团营业收入 10%以上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单个项目期末余额占开发支出期末余额10%以上且金额大于
2000万元及公司认定的其他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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