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580:艾艾精工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艾艾精工资讯
2019-08-30 1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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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8-31


证券代码:603580 证券简称:艾艾精工 公告编号: 2019-032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
方”)根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调整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安徽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以下简称
“丙方”)、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人)(以下简称“丁方”)等四
方近日签订了生效的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53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7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
格为每股 9.81 元。截至 2017 年 5 月 19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163,532,7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2,445,7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 131,087,000.00 元。

截止 2017 年 5 月 19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326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公司 2019 年 6 月 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及 2019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
将年产新型食品加工用输送带 53,000 平方米项目及年产环境友好型高分子材料精密工业用输送带 50 万平方米项目累计结余 9,065.03 万元未使用(未经审计),连同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及手续费(以实际划转日金额确定)全部用于新募投项目“工业输送带制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2019-016、2019-017、2019-022)。

截止 2019 年 6 月 30日新募投项目“工业输送带制造项目”尚未开户,也未将
年产新型食品加工用输送带 53,000 平方米项目及年产环境友好型高分子材料精密工业用输送带 50 万平方米项目的结余转入新募投项目“工业输送带制造项目”。
2019 年 8 月,年产新型食品加工用输送带 53,000 平方米项目结余 4083.21
万元和年产环境友好型高分子材料精密工业用输送带 50 万平方米项目结余5439.62 万元,均全额转入新募投项目“工业输送带制造项目”。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2019 年 8 月,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安徽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有限公司、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四方协商一致达成《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31050171360000006837。专户资金余额为:9,522.83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乙方工业输送带制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四、《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乙及丙三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2、丁方作为甲、乙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乙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丁方应当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甲、乙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
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乙方和丙方应当配合丁方的调查与查询。丁方对甲、乙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3、甲、乙方授权丁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王海涛,张新杨,可以随时到丙方查询、复印乙方专户的资料;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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