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2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明环保”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对伟明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基本情况
2015年5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27号文核准,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80.00万股。公司于2015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40,800.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
为45,380.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0,80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580.00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股东为:伟明集团
有限公司、项光明、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王素勤、朱善玉、朱善银、章锦
福、章小建,该部分限售股共计55,006.20万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18年5月28日上市流通。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今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45,380.00万股,其中有限
售条件流通股40,80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580.00万股。
2、公司2015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5,380.00万股为基数,以未分
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
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9,076.00万元(含税),合计转增
股本22,690.00万股。该部分股份于2016年6月16日上市。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
的总股本为68,070.00万股,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形成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5,006.20万股。
3、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7
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
数量的议案》和《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7年4月6
日,公司完成了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共向139
名激励对象授予了651.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股份总数由68,070.00万股增加至
68,721.00万股。
4、2017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7年12月18日,公司2017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8年1
月9日,公司完成了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
共向17名激励对象授予了60.00万股限制性股票。2018年2月14日,公司收到《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共计5万股,已全部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18年2月23日予
以注销。公司股份总数由68,721.00万股增加至68,776.00万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68,776.0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为13,257.6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5,518.40万股,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形成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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