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9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7-043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7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7年8月18日在上海浦东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厦17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项光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年 8月 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
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年 8月 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17-04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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