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9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7-044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8日以电
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7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
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李建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监事会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包含的信息能充分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年 8月 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
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能
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截至
2017年6月30日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
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年 8月 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17-04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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