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2-23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116
转债代码:113607 转债简称:伟 20 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伟 20 转债”赎回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8 日
赎回价格:100. 078 元/张(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赎回款发放日:2021 年 12 月 29 日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2021 年 12 月 29 日),“伟 20 转债”将停
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伟 20 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摘牌(赎回发行在外的全部可转债)。
风险提示: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伟 20 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
前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持有人注意在 2021 年 12 月 28
日之前或当日完成交易或转股,否则可能面临投资损失。敬请广大投资
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 2021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6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
“伟 20 转债(113607)”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根据《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伟 20 转债”的赎回条款。2021 年 12 月 6 日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伟 20 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伟 20 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伟20 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伟 20 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公司《募集说明书》赎回条款约定如下: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0%(含最
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1、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6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
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伟 20 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28.22 元
/股),已触发“伟 20 转债”的赎回条款。
2、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 2021 年 12 月 28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伟 20 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3、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 100.078 元/张(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计息年度(2021 年 11 月 2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 日)票面利率为 0.50%;
计息天数:2021 年 11 月 2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算头不算尾)共 57 天;
当期应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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