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2-11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106
转债代码:113607 转债简称:伟 20 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并签署国源环保增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陕西国源环保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源环保”) ;延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延安项目”);榆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技改项目(以下简称“榆林技改项目”);宝鸡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以下简称“宝鸡项目”)。
协议名称:《陕西国源环保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
投资金额: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国源环保增资,增资及相关费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62 亿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股 66%。增资后的国源环保投资、建设、运营延安项目、榆林技改项目、宝鸡项目,以上三项目投资总额约人民币 17.28 亿元,国源环保按其持股比例以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投资上述三项目。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国源环保增资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但并购整合能否顺利实施以及增资后国源环保后续经营管理情况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和签署增资协议概述
结果确认单》,确认公司为“陕西国源环保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增资项目网络竞
价”的成交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竞价取得增资项目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102)。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陕西国源环保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并批准公司向国源环保增资,增资款及相关费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62 亿元,增资完成后国源环保注册资本 29,411.7647 万元,公司占股 66%股份,陕西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环保集团”)占股 34%,增资额超过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同意授权管理层签署增资协议等后续法律文件,并根据协议约定分期支付增资款,自有资金投入与增资总额差额部分授权管理层通过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等借款方式解决,并签署后续融资协议;贷款取得后可以置换已用于增资的自有资金。同意增资后的国源环保及其子公司投资、建设、运营延安项目、榆林技改项目和宝鸡项目;三项目投资总额约为人民币 17.28 亿元,同意延安国锦环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延安国锦公司”)以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不超过人民币 7.2亿元投资延安项目,同意榆林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林绿能公司”)以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投资榆林技改项目,同意陕西恒源城环境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源城电力公司”)以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不超过人民币 8.08 亿元投资宝鸡项目,并授权管理层审批延安国锦公司、榆林绿能公司和恒源城电力公司后续融资协议;同意国源环保按其持股比例以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投资上述三项目,并授权管理层审批国源环保后续融资协议。同意公司按照增资后持有国源环保的股权比例,在国源环保完成增资及工商变更后,置换其现有股东陕西环保集团对榆林绿能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榆林市分行(以下简称“农业发展银行”)借款中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772 亿元的担保责任,同意上述担保额在公司已批准通过的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内予以调剂,并授权管理层与陕西环保集团、借款人等相关单位签署后续法律文件。
公司增资协议》。
本次对外投资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国源环保,成立于 2015 年 12 月 1 日;注册资本:1 亿元,陕西环保集团
持股 100%;公司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 51 号南楼 1009、1010、1011、1012 号房;法定代表人:张孝忠;主要经营范围:城市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及投资、建设、运营、产品销售,环卫一体化运营、环卫设备销售,地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环保清洁资源、能源的生产及产品贸易,环卫机械、环保设备、环保新材料化工原料等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兰炭的研发及经营,新能源汽车及配件的研发、销售等。截至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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