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568:伟明环保关于对外投资并签署象州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公告
伟明环保资讯
2021-12-03 15: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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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2-04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101
转债代码:113607 转债简称:伟 20 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并签署象州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特许经营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广西省象州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象州项目”或“本项目”),投资新设子公司象州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协议名称:《象州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BOT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特许协议”)。

协议对应项目规模及投资金额: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和运营象州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本项目总规模为
800 吨/日,一期工程 400 吨/日,一期工程总投资约 1.8 亿元。公司以自有资金
不超过 8,000 万元投资于本项目。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项目实施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不
会产生重大影响,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本项目前期筹建和建设期间,受制于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存在项目审批和建设延误,不能按计划进度实施项目的风险;项目运营期间存在垃圾供应量不足、垃圾处置费和发电收入不能及时收取以及国家产业、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收到采购人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发来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象州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BOT 项目)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象州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BOT
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项目中标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98)。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召开总裁专题会议,同意投资、建设和运营象州
项目;同意设立项目公司;同意以自有资金不超过 8,000 万元投资于本项目;同意授权管理层根据本项目建设进度在出资额度内分期出资,自有资金投入与投资总额差额部分通过项目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等借款方式解决,并签署后续融资协议;同意授权管理层与政府部门签署后续法律文件。

2021年12月3日,公司与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投资建设象州项目签署《象州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BOT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本次对外投资无需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象州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采用 BOT(建设-运营-转让)模式,项目总规模为 800 吨/日,一期工程 400 吨/日(具体以核准批复为准),并且采用机械炉排炉技术,处理象州县和金秀瑶族自治县域内生活垃圾、农林垃圾、餐厨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一般工业垃圾及国家允许进入生活垃圾处理厂焚烧处理的其他垃圾。一期工程总投资 1.8 亿元,特许经营期为 30 年。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 8,000 万元投资于本项目。

(二)新设子公司情况

公司拟在象州县新设子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营象州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象州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住址:广西省象州县

3、法定代表人:李建勇

5、注册资本:3,600 万元,由公司全额出资

6、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生活垃圾、农林垃圾、餐厨垃圾、污泥及一般工业垃圾处理;环保工程的建设;垃圾、烟气、污水、灰渣的处理技术的开发及服务;环保设备的制造、销售、安装和维护、售后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内容最终以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

三、特许协议各方基本情况

(一)甲方,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定代表人,梁斌;法定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象州县象州镇银象路 21 号。

(二)乙方,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项光明;法定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工业园中汇路 81 号 B2 幢 5 楼东南首。

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特许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项目:象州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BOT 项目),主要处理的垃圾为项目服务区划范围内的生活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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