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盛集团:健盛集团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健盛集团资讯
2024-03-15 1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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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16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9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
2020 年 8 月 14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2020
年 8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 6 个月公告到期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现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
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的 14,863,209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全部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至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
过户价格为 4.00 元/股。截至 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
持有公司股份 14,863,20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8%。

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为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2020
年 9 月 18 日)起计算,即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 2024 年 9 月
17 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4,79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30%,已出售数量为 10,066,20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3%。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后续安排

1、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2、持股计划股票锁定期届满之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且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依照本计划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持股计划即可终止。

4、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两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经持有人会议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5、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不展期的,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资产进行清算,在存续期届满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结合第二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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