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4
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18-029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2017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44号批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
民币14.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0,9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39,45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1,450,000.00元。该募集资金
已于2017年3月30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241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具体明细如下:
明细 金额(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81,450,000.00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0.00
本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0.00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产 45,430,000.00
加:2017年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410,796.53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500,000,000.00
加:理财产品赎回 250,000,000.00
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理财收益 2,503,424.66
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包括理财结算专户)余额 88,934,221.19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 曙支行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行 账户类别 账号 年末余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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