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4
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18-038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作如下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4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 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
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等手续。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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