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诺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美诺华资讯
2024-04-29 17: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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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24-034
转债代码:113618 转债简称:美诺转债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额度: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在授权期限内,
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授权期限:自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投资范围: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且保本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投资产品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风险提示: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均属于保本型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


(二)投资额度

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IPO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44 号批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4.0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0,9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9,45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1,450,000.00 元。该募集资金
已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全部到账,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241 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2)可转债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7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2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2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7,302,370.33 元,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512,697,629.67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全部到账,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028 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投资范围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且保本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
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五)授权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授权期限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发行主体、确定金额、选择投资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将确保与投资产品的相关主体如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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