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保荐机构”)为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美诺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美诺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2017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44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
民币 14.0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0,9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9,45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1,450,0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 3 月 30 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241 号)。
2、2021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2020]237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 52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52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7,302,370.3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2,697,629.67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028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为:
1、2017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项目 明细 金额(元)
(一)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81,450,000.00
减: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45,430,000.00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1,720,363.77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投资 3,205,000,000.00
产品
加: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投资产品赎回 3,205,000,000.00
(二)以前年度 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取得的收益 31,819,831.67
使用情况 减:年产 30 亿片(粒)出口固体制剂项目建设投入 82,779,045.24
减:年产 400 吨原料药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投入 158,633,234.07
减: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减: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7,393,356.01
加: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00,000,000.00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115,080.82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投资 80,000,000.00
(三)本年度使 产品
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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