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8
证券代码:603535 证券简称:嘉诚国际 公告编号:2024-034
债券代码:113656 债券简称:嘉诚转债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的最新规定,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目 现行条款 修订后条款
全文 股东大会 股东会
临时会议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
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 (一)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
股东提议时; 股东提议时;
(二)1/3 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二)1/3 以上董事联名提议
(三)监事会提议时; 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五)1/2 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第五条 (六)总经理提议时; (五)1/2 以上独立董事提议
(七)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 时;
时; (六)总经理提议时;
(八)《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七)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
情形。 时;
(八)《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情形。
出现上述(一)、(二)、(三)情
形的,董事长应当在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董事会
会议
除上述条款外,《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本次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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