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电力: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神马电力资讯
2024-07-22 23: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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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23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修订稿)

二〇二四年七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一、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资金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四、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含义一致。

一、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马电力”或“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份额的参与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监事、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不超过 30 人(不含未来拟再分配人员),具体参与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参与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53.95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 653.95 万元,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以实际募资总额为准。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神马电力
A 股普通股股票,合计不超过 55.00 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 43226.33 万股的
0.13%。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六、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保留核心人才,本员工持股计划拟预留部分份额,对应股数为11.00万股,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总数的20%,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 43226.33 万股的 0.03%。上述预留份额暂由公司陈文军先
生出资垫付认购份额所需资金,陈文军先生不享有该预留份额对应的权益(该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收益权及表决权)。如出现员工放弃认购、或未按获授份额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利,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会将该部分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或计入预留份额。

预留份额的分配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认购人、认购数量等)由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在存续期内一次性或分批次予以确定。若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仍未有符合条件的员工认购预留份额或剩余预留份额未完全授予,则剩余预留份额由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自行决定处置事宜。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标的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八、本员工持股计划(含预留部分)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 11.89 元/股,为公司回购股票均价(19.58 元/股)的 60.73%。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回购股份过户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股票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九、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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