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09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1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5 号文)的核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500 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7.86 元,此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1,09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168,086.38 万元,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6 月 9 日
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 60968971_B01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6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天津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车业”)和江苏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车业”)、时任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此次募集资金的监管分别与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8月,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公司因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另行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其尚未完成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剩余
持续督导期内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华泰联合证券承接。鉴于保荐机构变更,公司
及子公司已连同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相关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订的三/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的角度出发,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6日披露《爱玛科技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并注销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公司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募投项目名称 账户状态
1 天津车业 浦发银行天津浦祥支行 77120078801000001251天津车业电动车自行车整车及配 本次注销
件加工制造一期项目至六期项目
2 天津车业 民生银行天津分行 689789789 天津车业电动自行车生产线技术 本次注销
改造项目
3 江苏车业 浦发银行天津浦祥支行 77120078801600001253 江苏车业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本次注销
4 天津车业 民生银行天津分行 639899888 天津车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本次注销
5 江苏车业 浦发银行天津浦祥支行 77120078801400001254 江苏车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本次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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