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31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9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的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20,500 股予以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220,500 220,500 2024 年 8 月 2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因权益分派实施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以 8.18 元/股(另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 5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20,5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
2024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因权益分派实施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以
7.65 元/股(另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 5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20,5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刊
登的公告。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
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的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45 天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提出的异议,也未出现债权人向公司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到期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鉴于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孙硕、齐国新、闫富波、丁少春和陈飞林 5 名激励对象,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20,50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5,682,600 股(包括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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