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科技:爱玛科技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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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18: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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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6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34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727,682,959.95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34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61,925,007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4,130,524 股后的基数为 847,794,483 股,以此计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452,722,253.92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 2023 年半年度已分配的 299,949,780.29 元现金红利)比例为 40.0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规定:
“第八条 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
算。”、“第二十二条 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公司 2023 年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752,672,034.21 元(含税),公司 2023
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金额为 399,920,800.87 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综上,2023 年度公司合计分红(含回购股份)为 1,152,592,835.08 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61.2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使用回购股份授予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
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事项的决策程序履行审议程序,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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