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2
众源新材:关于对《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于2024年11月21日收到贵公司发来的《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经本人认真自查,现回复如下:
本人作为贵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日前,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不存在正在筹划影响贵司股票交易的重大事项;不存在涉及贵司应披露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前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用股份回购、股权
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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