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23
证券代码:603518 证券简称:维格娜丝 公告编号:2017-044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5月22日下午2:30在南京市建邺区茶亭东街240号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已于2017年5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卞春宁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监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经认真自查,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发行数量修订如下:
1)、调整前的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协商确定最终的发行数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2)、调整后的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即,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2,959.60万股(含2,959.60万股),并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协商确定最终的发行数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预案(三次修订稿)》
公司拟订了《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三次修订稿)》。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4、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收购相关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的议案》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收购事项出具了《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及《备考合并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致勤先生为公司向南京银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公司拟接受上述关联担保。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审议通过了《关于<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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