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23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我们对《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进行了仔细阅读和审核,现说明如下: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益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确保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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