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
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在 2023 年度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现对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
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委员会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苏锡嘉
先生担任。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为:独立董事苏锡嘉先生、独立董
事卢生江先生、董事马志伟先生。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通过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听取年审注册会计师关于 2022 年财务报表预审情
1 审计委员会第 2023-1-4 况的报告及关于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与安排的汇报
七次会议
议案1: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第四届董事会 议案3: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 审计委员会第 2023-4-21 议案4: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八次会议 议案5:关于与关联方开展保理及融资租赁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6: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
计机构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3 审计委员会第 2023-8-25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九次会议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第四届董事会
4 审计委员会第 2023-10-24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十次会议
三、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
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主要 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具体如下: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 2023 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立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职责,体现了 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因此,审计委 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立信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指导并检查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定期进行指导并检查,听取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及工作汇报,为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提供专业意见。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 决算依据充分,会计记录真实、可信、完整,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 计政策及评估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的事项。
4、重点关注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
(1)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认真听取、审阅了立信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 计划,并一同协商相关时间安排。
(2)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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