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506:南都物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南都物业资讯
2018-01-02 08:5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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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1-02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NacityPropertyServiceCo.,Ltd.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2号联合大厦A幢1单元10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21层)



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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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和风险:



一、 发行方案



本次发行方案经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1,984.1270万股,全部为发行人公开发行新股,



发行后流通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 25.00%。网上发行数量为 1,984.10万股,



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99.9986%,剩余未达沪市新股网上申购单位 1,000股的余股



270股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包销。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



转让。



二、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的承诺事项



(一)主要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韩芳女士承诺:



(1)自南都物业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南都物业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南都物业回购该等股份;



(2)在上述期限满后,本人在南都物业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南都物业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南都物业股份总数的25%;



(3)在离职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南都物业的股份;



(4)南都物业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1-2-2



(5)如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6)自南都物业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南都物业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2、公司控股股东南都地产服务、股东舟山五彩石承诺:



(1)自南都物业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南都物业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南都物业回购该等股份;



(2)南都物业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公司/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3)如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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