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股友79h723y029
2017-10-31 18:5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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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0-31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现对你公司推荐的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发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你公司在30天内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我会收到你公司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公司发出反馈意见。如在30天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请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发行监管部审核人员。

一、规范性问题

1、招股说明书披露了发行人设立以来的历次股权变动。请说明2006年以来历次股权转让及增资的价格确定依据,是否存在涉及股份支付的情形。请保荐机构、会计师说明核查程序和结论,并发表意见。

2、关于发行人资产重组的情况。(1)请发行人说明几项资产重组的发生背景,交易定价的依据是否公允,以及会计处理情况;(2)说明发行人不再持有余杭万科南都、南都地产服务、南都酒店、南都营销股权后,与几家公司是否仍有关联往来、对几家公司的生产经营等方面具有影响;(3)说明有限公司设立以来是否存在其他资产重组的情况。请保荐机构、会计师说明核查程序和结论,并发表意见。

3、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2013、2014年存在较多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的差异。(1)请发行人补充说明主要差异的发生原因,详细说明因“薪酬制项目和公共收益部分不由公司承担”、“厘定的收入原则”、“厘定的成本核算原则”相关的差异发生原因;(2)说明与发生差异相关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情况及整改情况。请保荐机构、会计师对以上情况进行核查,说明核查程序及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4、招股说明书披露了发行人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情况。(1)请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内各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合理性,说明相关交易价格的公允性;(2)说明关联方资产转让中受让方的资金来源情况;(3)说明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关联交易、关联资金往来、关联担保事项。请保荐机构、会计师对上述情况进行核查,说明关联交易定价对财务报表公允性的影响,报告期是否存在关联方替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以及其他向发行人输送利益的情形,并发表明确意见。

5、在招股说明书中,发行人披露了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及占比。(1)请按照公司名称补充披露主要客户、项目名称、销售收入及占比;(2)说明报告期内各主要客户销售金额及占比发生变化的原因,说明主要合同的取得背景与主要客户交易的可持续性,结合物业细分行业和细分区域的竞争状况说明公司未来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3)对于报告期内新增的主要客户,请说明客户的背景,包括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等,说明业务的承接背景;(4)对启东长岛案场项目,补充披露合同具体情况,并分析说明公司收回款项的可能性。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补充说明对公司主要客户的核查措施、核查比例和核查结果,并发表明确意见。

6、在招股说明书中,发行人披露了报告期内向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及占比。(1)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按采购对象披露各主要采购项目的年度采购金额,向主要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同类采购比重,并说明其变动情况;(2)披露主要供应商的主要情况、与主要业务供应商合作的物业项目数量情况,并分析说明变动情况;(3)如有同为发行人客户和供应商的情形,详细说明相关业务的具体情况、发生原因及合理性、交易价格公允性;(4)请发行人说明如何选定供应商,各采购品种如何定价。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补充说明对公司主要供应商的核查措施、核查比例和核查结果,并发表明确意见。

7、招股说明书披露,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8,952.82万元、38,898.39万元、46,970.03万元和27,056.16万元。(1)请发行人分别按物业类型、地区,披露报告期各期内项目数量、面积、单价、收入、毛利,披露报告期内各期间包括新委聘、新交付、终止的明细变动情况,综合以上数据分析说明收入变动原因;(2)补充披露报告期末按到期日的合同数量、面积、单价、合同金额,分析说明未来收入变动趋势;(3)补充说明发行人管理物业所在区域的可比单价、主要竞争对手市场占比等经营数据,分析说明收入变动趋势;(4)补充说明增值服务的主要内容及变动原因,说明其他项目的主要内容、收入、毛利及占比情况;(5)结合经营数据,定量分析说明发行人呈现季节性的主要原因。。请保荐机构、会计师说明为确认发行人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所采取的核查措施、核查方法和核查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8、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1-6月,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6.07%、26.70%、29.78%和29.51%。(1)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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