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23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EmbedWayTechnologies(Shanghai)Corporation
(上海市徐汇区乐山路33号103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1-2-1
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普通术语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指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恒为科技
恒为有限 指 上海恒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23名发起人股东,包括沈振宇、胡德勇、王翔、上海
恒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诗超、张明、黄建、丁
发起人 指 国荣、黄琦、李明建、黄明伟、潘进、毕崇蓓、卢苇平、梁晓
冬、徐洋、王怡河、林峰、俞浩明、罗百军、黄莺波、王骁、
顾海东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沈振宇、胡德勇、王翔
恒托投资 指 上海恒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新余泓诚 指 新余泓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徐汇科投 指 上海徐汇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股东
蓝核信息 指 上海蓝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苏州恒为 指 苏州恒为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恒为云驰 指 上海恒为云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睿索电子 指 上海睿索电子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
圣铭电子 指 上海圣铭电子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 指 人民币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股票的行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