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23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2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87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每股7.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8,8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36,468,347.92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2,371,652.08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5月10日全部到位,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众会字[2017]第474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阳光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南长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山路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中桥支行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存放募集资金,并于2017年5月19日与以上银行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17年5月1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专户用途 专户募集资金
金额(万元)
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8010122000559311 电梯一体化控制系 4,371.23
无锡分行营业部 统建设项目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065750104000727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9,940.83
公司无锡阳光支行
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84110154740002927 五万套电梯门系统 8,769.43
有限公司无锡南长支行 产品建设项目
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8410100100442733 营销服务网络升级 4,459.86
无锡分行 项目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0903428210702 电梯轿厢及门系统 4,641.65
无锡分行中山路支行 配套部件建设项目
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0501012500875863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 4,801.00
无锡中桥支行 项目
合计 36,984.00
注:募集资金账户存储金额大于募集资金净额,原因是募集资金账户存储金额包含了未扣除的本次上市发行费用金额人民币7,468,347.92元(不含税),含税金额为人民币7,728,000.00元。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协议,公司简称“甲方”,开户银行简称“乙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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