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1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建立和健全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其他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及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定了《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计划”)。
为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本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本办法旨在加强本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本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力,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考核评估激励对象;
(二)考核指标与公司业绩及激励对象个人绩效相结合。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 2024 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其他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的下属公司具有雇佣或劳务关系。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实施具体的考核工作,负责相关数据的收集和整理,汇总考核结果;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中心与证券部组成工作小组,对激励对象考核结果进行核实和确认;
(三)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目标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考核年度为 2024 年-2027 年四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上市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
第二个行权期 以上市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
第三个行权期 以上市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
第四个行权期 以上市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下同。
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与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的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 2025 年-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上市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
第二个行权期 以上市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
第三个行权期 以上市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若未达成上述考核指标,该类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4 年-2027 年四个会计
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上市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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