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星农牧: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巨星农牧资讯
2024-03-22 17:5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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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23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巨星农牧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勇 联系方式:028-86150039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保荐代表人姓名:阚道平 联系方式:028-86150039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663 号文《关于核准乐山巨星农

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巨星农牧”、“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10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数量 1,000.00 万张,

按面值发行,期限 6 年,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1,223.09 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776.91万元,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2 年 4月29 日。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

以验证,并出具了川华信验(2022)第 0032 号验资报告。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西证券”、“保荐机构”)担任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华西证券完

成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华西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

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已根据工作进度制定相应工作计划。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 已与巨星农牧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 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对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对其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有关事项进行了现场核查。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 经核查,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 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定媒体上公告。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经核查,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发生违法违规事项。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
导措施等。
6、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相关业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相关当事人无违背承诺的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 情况。
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核查了公司执行《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关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 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 情况,均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等。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 对公司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 查,该等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 执行,可以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了信息披露制度,建立起完整的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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