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399:吉翔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吉翔股份资讯
2019-10-18 16:15:33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9-10-19



证券代码:6 0 3 3 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5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式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019 年 5 月 9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2019 修订)(财会[2019]8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 号”),并要

求自 2019 年 6 月 10 号起施行。



2019年5 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 号”),并要求自 2019年 6 月 17 号起施行。



2019 年 9 月 19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

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根据财会[2019]6 号有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

入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 号通知附件 1 和附件 2 的要求对

财务报表格式和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列示)”。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反映了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项目的填列口径,明确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根据财会[2019]8 号有关要求,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非货币性资产示例中删除“存货”,其适用于第 14 号收入准则;货币性资产定义中将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资产”改为“权利”;



(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原则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3、根据财会[2019]9 号有关要求,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将原“债权人让步行为”改为将“原有债务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行为”;



(2)重组方式中债务转为“资本”改为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3)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同时删除关于或有应收、应付金额遵循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



(4)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4、根据财会[2019]16 号有关要求,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