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0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之
2023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五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担任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结合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等资料,经过审慎核查,出具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2023年度持续督导意见,特作如下声明:
1、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交易各方提供,提供方对所提供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2、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对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意见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列载的信息,以作为本持续督导意见的补充和修改,或者对本持续督导意见作任何解释或说明。未经本独立财务顾问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任何时间、为任何目的、以任何形式复制、分发或者摘录本持续督导意见或其任何内容,对于本持续督导意见可能存在的任何歧义,仅本独立财务顾问自身有权进行解释。
4、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就本次交易事项披露的相关公告,查阅有关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目录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 1
目录 ...... 2
释义 ...... 3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 4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4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 5
(三)标的资产的过户情况 5
(四)交易对价的支付情况 5
(五)交易标的的债权债务处理情况 5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5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6
(一)本次交易相关的重要承诺情况 6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12
三、已公告的盈利预测或者利润预测的实现情况...... 12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以及上市公司对所购买资产
整合管控安排的执行情况...... 13
(一)总体经营情况 13
(二)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情况 13
(三)上市公司对所购买资产整合管控安排的执行情况 14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15
五、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15
(一)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15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15
六、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16
释义
在本核查意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术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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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