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388:元成股份关于签订PPP项目合同的公告
ST元成资讯
2018-08-21 16: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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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8-22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3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PPP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名称及金额:《景德镇高新区环境提升改造工程PPP项目合作合同》,总投资约人民币¥149,930,000.00元(大写:壹亿肆仟玖佰玖拾叁万元整)。

●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4年,其中包括建设期2年和运营期12年。
●特别风险提示:

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等的不确定性导致本项目存在预期效益无法实现的风险。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披露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9),公司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

中标后,公司与景德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以下简称“景德镇环保局”)目前已完成合同条款的谈判,并签署《景德镇高新区环境提升改造工程PPP项目合作合同》,并按合同内条款规定成立PPP项目公司(SPV公司),以实施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移交。该事项已经2018年8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外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额度内,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交易。

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建设、运营、移交。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

一、 项目概况

公司与景德镇环保局签署《景德镇高新区环境提升改造工程PPP项目合作合
同》。

以下为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景德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

2、乙方: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

景德镇高新区环境提升改造工程PPP项目

4、项目范围

主要包括道路内隔离带及道路两侧绿化带、滨河绿化带绿化提升整治、园区路网绿化提升工程。

5、合同双方主要的义务和责任

甲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主要权利和责任包括:

在建设期要求项目公司提交建设相关文件;对项目进行监督;要求项目公司提交运营记录并进入项目设施监督项目设施的运营和维护;运营期期满时,有权无偿取得本项目的项目设施;推进项目前中后期工作;及时办理项目的工程报建手续;及时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将本项目的财政支出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中长期规划等。

乙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主要权利和责任包括:

负责投融资、建设、运营与维护,获得合理回报;为项目融资的目的,经政府方书面同意,可以将取得的收益权进行质押;通过规划运营,拥有运营收益权等。

6、合作方式

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在合作期内将本项目融资、设计、建设及运维的权利授予乙方。合同签署后,由甲方与乙方共同注册成立PPP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组建后,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融资、方案、建设、运营管理、移交等方面的权利,继承乙方在本项目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7、付费方式

本项目的付费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形式,运营期内,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由景德镇高新区财政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


8、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4年,其中包括建设期2年和运营期12年。

五、签订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若该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且该合同的顺利签订及履行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区域,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六、签订合同存在的风险

(1)签订合同待PPP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融资、运营等,公司已做好资金计划与安排,并与相关金融机构充分沟通,取得金融机构对本项目的融资意向(以项目公司为融资主体的项目融资),同时公司已制订详细的资金计划,但受其它各种因素影响而产生的融资风险将影响本项目的预期收益。

(2)项目公司作为项目的建设主体,公司已制订了建设方案,若项目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施工不当引起的建设投资增加,或是工期延误与建设不达标(资金不到位、工程质量不合格进行返工),在此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将影响本项目建设运营及项目的预期效益。

(3)本项目运营维护周期较长,在运营维护期间管理不到位,致使项目内的公共设施遭受破坏,经营收入不达标,或是在经营管理不善情况下,使得项目使用者付费未达到预测标准,将对项目公司的正常运营及效益带来不良影响,同时其他因法律、政策的重大变化产生或不可抗力带来的风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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