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2
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等存在的不确定性导致本项目预期效益存在无法实现的风险。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披露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9),公司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
中标后,公司与合盛产业目前已完成合同条款的谈判,并签署《景德镇高新区环境提升改造工程PPP项目合作合同》,并按合同内条款规定成立PPP项目公司(SPV公司),以实施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移交。该事项已经2018年8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外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额度内,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交易。
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建设、运营、移交。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
一、对外投资概述
住所:江西省景德镇市高新区梧桐大道南侧
法定代表人:吴林
注册资本:6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9年07月06日
经营期限:2029年07月05日
营业范围:土地一级开发;土石方工程;道路、供水、供气、管网、绿化、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行政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资产收购;资产处置;资产托管;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实业投资;资本运营;企业重组策划及代理;对外担保(不含融资性担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信息来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按照相关股权比例以自有资金出资。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占比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824.43 货币 95%
景德镇合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48.65 货币 5%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景德镇合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协议主要内容:
1.公司住所地为:
江西省景德镇高新区梧桐大道合盛光电产业投资公司4号厂房
2.公司经营范围:
景德镇高新区环境提升改造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包含梧桐大道(206国道–长城创城路)、顺风路延伸
后按工程建设需要及时出资到位。
7.权力机构:
公司设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董事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时,可连任。监事会由1名监事组成。
8.利润分配:
公司的净利润甲方不参与分配。
9.争议解决方式:
股东之间出现争议应该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景德镇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生效条件和时间:
本合同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方投资设立PPP项目公司,由项
(3)本项目运营维护周期较长,在运营维护期间管理不到位,致使项目内的公共设施遭受破坏,经营收入不达标,或是在经营管理不善情况下,使得项目使用者付费未达到预测标准,将对项目公司的正常运营及效益带来不良影响,同时其他因法律、政策的重大变化产生或不可抗力带来的风险也将影响本项目的预期效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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